乐山师范学院抗战高校迁川史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校级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乐师院科【2014】12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和规范乐山师范学院抗战高校迁川史研究中心的运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乐山师范学院抗战高校迁川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在乐山师范学院领导下,由学校科研部和图书馆档案馆共同管理和建设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2、本中心在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建设方面,对接抗战时期迁川高校尤其是武汉大学档案、校史部门,通过参与相关学术会议,接收国内外访问学者,建立图书科研资料库和动态信息网站等措施,发挥学术交流窗口的作用,将中心建设成为全国抗战高校西迁史研究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基地之一。
3、在科学研究方面,通过以文献整理为基础,以基础研究为中心,在抗战高校尤其是武汉大学迁川史研究资料的收集、整理、研究、出版等方面有所突破。
4、在社会服务方面,积极探索“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机制,吸收、联合实际工作部门科研人员,积极参与应用型课题研究,广泛开展社会服务,将抗战高校西迁文化资源尽力转化为文化资本,积极为地方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
5、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全面实施乐山师范学院确定的学术发展规划;
(2)负责内部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的制定;
(3)提出专兼职研究人员的聘任人选,负责或授权委托负责研究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争取学校划拨日常办公经费和常规科研经费,批准经费使用;
(5)负责审定对外发布立项科研课题;
(6)定期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汇报中心工作。
6、中心各项工作运行模式为:
(1)中心在学校领导下、在科研部指导下,挂靠学校图书馆档案馆,相对独立开展工作;
(2)中心党组织活动、政治学习和年度考核等,均由图书馆档案馆负责管理;
(3)中心科学研究,在学校科研部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4)中心所有科研项目成果(包括论文、课题、专著、研究文献和研究报告等),均须标注乐山师范学院抗战高校迁川史研究中心及课题编号,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中心。